下面大会进入正式议程:首先,请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季金奎司长发言。
季金奎: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早上好!首先,我受信息产业部(苟仲文)副部长委托,代表他本人,并代表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对来自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第一线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光临本次大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掌声)
回首上个世纪末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信息技术,已经广泛地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方面,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时,也给传统政府的管理模式,带来严峻挑战。如同电子商务深刻地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一样,电子政务也必然会对政府自身的组织结构、运转方式、工作机制和行为模式以及政府与其他实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这里面,就引出来一个电子政务的概念。什么叫电子政务?国际上有各种提法,诸如叫电子政府、数字政府、网络政府。有政府、公民、电子商务、政府企业电子商务等等。不一而同,这些提法,各位,前几年在各种媒体和资料里,都见到和听到过,但是我不想评论这些提法的准确性、科学性如何,但是我认为,所有这些提法,都从一定的角度揭示了电子政务的特征。我们国家的电子政务建设,广义地说,应该是起步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在当时的认识下,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建设了一批业务系统,比如像(进光)工程,(进水)工程等等,与此同时,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化也相继在一些政府部门展开,并且取得一定的成绩。我认为这一段是电子政务的发起阶段。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我们对电子政务的认识也在逐渐加深,所以我前面说,九十年代初,那时的电子政务建设是在当时的认识情况下,真正清晰地提出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我认为是在2002年中颁发17号文件及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颁发之后,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才正式走上了一个正规的轨道。17号文件不仅明确了我国电子政务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同时还提出了加快电子政务的主要措施,因此我认为,17号文件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到17号文件这时候,这里面所说的电子政务,概念已经很明确,就是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理论,对传统政务进行持续不断的革新和改善,以实现高效率的政府管理和服务。而实施电子政务的目的,则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行政的效率,增强政府的行政监管和服务能力。
二、增强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
三、通过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从而加速建设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与此对应,公民、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也在产生相应的调整,整个社会将会更加稳定与和谐。
17号文件发布以来,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各部门、各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政府的投资力度逐渐加大,重大系统化工程陆续启动,业务系统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蓬勃发展,网上服务功能和服务项目日益增多……一句话,电子政务的成效日益显现出来。后面的研讨会上将会有很多地方和部门,在会上介绍他们各自在电子政务应用方面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大家将会明显感觉到这一点。
但是总体说来,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也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17号文件已经提出,比如:网络重复建设,结构不尽合理、业务系统水平低、应用和服务领域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互联互通不畅、共享程度低、标准不统一、安全存在隐患、法制建设薄弱等等。这都是17号文件所指出的存在的问题。另外这几年的实践当中,我们也作了一些调研,调研当中也发现,在电子政务建设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地方或者一些部门花了很大的投资,由于只重视了对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对电子政务的应用开发不够,对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重视不够或者处理得不好,从而产生一些花了很大投资,建了很大的信息孤岛,或者加上一些信息烟囱,没有产生应有的效果。客观上也带来了一些投资的浪费、建设上的浪费现象,当然这些问题都是前进中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我们也不用指责这些问题,而要进一步研究解决这些问题,让电子政务建设,能够健康的发展,能够取得电子政务建设的真正的发挥作用的意义。
当然,随着今后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在这个过程当中,还会碰到一些新的问题,因为整个信息化建设,对我们国家来说,都是一个新的问题。为了推进电子政务的发展,作为国务院推进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有责任跟踪、了解电子政务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高层决策机构制定政策和指导意见,提供现实的、来自第一线的一些依据。
说到这里,我顺便给各位介绍一下,信息产业部在信息化建设当中,是处在什么位置和起什么作用。因为多数是来自地方各个部门的,对这个历史演变情况可能有些不尽了解,信息产业部是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时候成立的,当时是叫“撤销邮电部、电子工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组建了信息产业部,国务院1998年在批准信息产业部的商定方案里,对信息产业部的职责是这样定位的:信息产业部是国务院负责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的主管部、职能部门,是这样的定位。从1998年以后,经过了十届人大,机构没有变化,职责也没有调整,所以,信息产业部仍然按照1998年成立时国务院赋予的职能,履行自己的职责。
那么,具体在信息化推进这方面,信息产业部工作的框架是什么呢?
当然,一个部下面有若干个司、局,信息化推进司是信息产业部里面具体负责信息化推进的一个内社机构,我们部里对履行信息化的职能,基本上说起来是这样的:“三个方面的推进,加上一个基础”。怎么表述呢?是这样,叫“以企业信息化为重点的行业信息化”,第二推进以农业信息化为重点的领域信息化;第三,推进以城市信息化为重点的社会服务信息化;第四,一个基础,就是信息化的基础,包括法律法规建设,技术标准规范,信息化的市场监管,信息化知识的教育培训等等,这是信息化的基础工作。
前面的三个推进,各位对概念都很清楚,其中一个农业信息化,这主要是根据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就是信息技术如何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为“三农”服务,因为“三农”问题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工作和部署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处在重要地位的问题。所以信息化干什么,信息化为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服务,当然少不了农村一块这么大的比重,这么大的人口,这么大的一块。所以简单来说,我就归纳为:信息产业部在推进信息化的工作当中,我们是“一个盘子拖了三个窝头”,就是这么个计划方便一点。
有人问:电子政务放在哪?电子商务放在哪?电子商务对我们的工作安排来说,我们把它放在企业信息化范畴里面,因为电子商务的主体应该是企业,电子政务又放在哪?它是一项重要的信息化内容,工作方式上,我把它放在作为城市信息化建设里面一个重要内容,当然电子政务国家有很多具体要求,都不妨碍我们的工作推动,那么就本着以上出发点,我们在前年组织了对部分部位电子政务应用情况的调查基础上,当时这个调查我们国务院很多部门都大力支持,积极参加的事。我们在座的有几位领导专家当时都参与了这项工作,但是就对一部分部委、50几个部委应用情况做了调查,调查结果做了总结发布会,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这个基础上,去年底,我们考虑到:地方的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应用情况如何呢?有些什么经验呢?有些什么问题呢?我们想能够获取第一手材料,于是我们就委托政府上门工程服务中心,就是这个承办单位,委托他们组织开展了对地方政府电子政务应用情况的调查活动。这项调查活动历时一年多,在服务中心的精心组织下,在各参调单位的大力支持协助下,现在有了一个结果。我们认为调查结果应该向社会披露、公布一下,这就是我们今天召开的总结大会的主要目的。
当然调查不单纯是为了发现问题、挑毛病,更主要的还是为了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应用比较好的单位,总结经验,加以推广。那么从这个出发点,在总结大会的同时,也组织了一个我国电子政务一个论坛,由中国青年报社来主办这个电子政务论坛,我们起名叫“高峰论坛”,目的也是为了提高一下我们的身份。因为参加论坛的一些单位、一些专家的层次比较高,论坛的内容档次也比较高,所以我们把它叫高峰论坛。
在这个论坛上会有不少单位,包括省、市、县,还有一些基层的政府部门,介绍各自的电子政务的建设方面、应用方面、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各自的一些经验,也可能要谈到在各自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也可能还会提到在建设过程中产生和存在的一些困惑。我想通过这样论坛形式,可以达到大家相互启发、互相引为借鉴,从而更好地推动电子政务建设的健康发展。
关于我国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建设如何推进问题,10月27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在第四次会上已经做了部署。第四次领导小组会议内容议及到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个是要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二是扎实推进电子政务,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起来,一个就是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二是扎实推进电子政务;三是引导推广电子商务;四是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五是深入开展信息化战略和规划引用。我想请各位注意一下,我介绍的五个方面表述,表述在副词加上动词上,一个是“加强信息建设开发利用”,二是“扎实推进电子政务”,注意是“扎实推进”,三个是“引导推广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怎么讲的?叫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重点大型企业信息化建设为龙头,带动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的,政府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监管的作用,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可以看出,我在前面讲到,电子商务主要是企业为主体,政府的作用是引导和市场监管。在讲到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时,提到加完善国家信息安全的监控体系和保障体系,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当然,第四次领导小组会议这些精神,不久将会由正式文件下达,那时我们再传达学习、贯彻落实。
这次会上,关于电子政务建设会上指出,电子政务是实现政府管理创新,改善公共服务,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重要手段。这对电子政务的概念和定义又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会议提出,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考虑深化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要加强统一网络平台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政务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克服部门分割现象。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要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起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电子政务,要坚持应用主导,讲求实效,要避免重复建设,不能搞“花架子”,这些重要精神都是我们今后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的。
说到这里,我想顺便提起一件事,就是关于电子签名法的实行问题。各位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经在8月28日,由胡锦涛主席签发了第1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电子签名法是我们国家,关于指导信息化建设的第一部法律,也是我们实行行政许可法之后,作为规范政府许可行为、特定行为的第一部法律,对我们信息产业界的人士来说,对于我们从事信息化建设的工作的同志们来说,这是一个最高的指导性法律。电子签名法除了规范了电子签名行为,明确了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明确了电子服务认证机构的设立程序之,而且还明确了电子签名法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是信息产业部,法律上写的是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现在具体说,就是信息产业部。所以我们信息产业部对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就被法律赋予了特定的责任。
那么这部法律,要是大家仔细研读一下,就会发现:法律对电子签名的行为是引导性的;对电子签名的认证也是引导性的。就是说,不是强制性的。首先,这个法律的适应范围,毫无疑问,电子商务是适用本法,同时也明确,电子政务建设原来也适用本法,但是由于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和电子商务有些差异,因此法律第35条还规定,各个部门在电子政务的实施当中,可以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来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言下之意,就是有些部门,或者你们的部门内部,如果不适合或者目前不适合电子签名的时候,也可以做一个不使用电子签名的规定,所以不是一个强制性的。对认证机构也是,法律上说的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时,必须由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加以提供认证服务。那么法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规定基本是原则的、定性的,有很多问题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管理办法。比如说:1、关于电子服务认证机构的设立条件,法律里提出了五条,其中第一条说,要具有与提供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我就想,什么叫相适应?多少人员?2、具有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这又是一个问题,多少资金?什么样的经营场所?等等类似问题,法律给了一个定性的规定,要实行起来,必须要有具体规定,这些任务落在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的党组也就具体实施,是放在信息化推进司,来负责组织电子服务业的管理办法,法律要求2005年10月1日实行,我们的办法必须要与法律同步实行,法律已经提前半年公布,他们这个办法,按照国际惯例应该在实行之前,至少一个月之前向社会公布,就决定我们在要明年3月1日公布这个颁发,所以时间很紧。
我在这讲到电子政务的时候,就顺便建议各位从事电子政务工作的同志、部门、有关领导,要把这次电子签名法,学习熟悉一下,因为明年就要开始实行。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信息化建设是一个过程,同样电子政务建设也是一个过程。至于过程的时间长短是在于我们的工作。我想,我们工作的成就在,通过我们的努力,尽量缩短这个过程,我们也相信,在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通过我们各个部门、各届地方政府的积极努力,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一定能够加快步伐,健康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最后我想祝愿我们的总结会的论坛能够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各位(掌声) |